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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声“积极应对头盔涨价”,多地市监部门已经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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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0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 月 21 日,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部署开展 " 一盔一带 " 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头盔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市场价格出现暴涨。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积极做好市场巡查和舆情监测,提醒告诫生产商、经销商等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消费者关切为指引,扎实做好头盔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发告诫函、摸排生产企业,多地市监部门已经出手
针对头盔涨价,国内部分市场监管局已经率先作出回应,包括浙江、江苏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迅速 " 出手 " 了。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禁止安全头盔恶意涨价
5 月 21 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发布提醒告诫: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全文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和企业:
近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将在全国开展 " 一盔一带 " 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动情况。为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徳、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保持 12315 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5 月 21 日
江苏南通:发布价格政策告诫函
5 月 19 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提醒企业不得哄抬价格、囤货炒价。
该提醒函中提及,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将摸排全省头盔生产企业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向浙报融媒体表示,已关注到近期头盔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并已就这一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头盔市场价格动态,摸排全省头盔生产企业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浙江省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始 " 动作 "。
5 月 19 日,温州市苍南县市监局对全县各大电动车经销商及头盔批发商开展了突击检查。一方面,严查各商家在售电动车辆头盔的零售价,仔细核对其进货价格、原销售价格与目前销售价格,要求商家明码标价,严禁出现哄抬物价的行为。另一方面,严查质量,检查各经营单位证照情况、产品标识及进货台账,确保其所售电动车及头盔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备 3C 认证。
截至目前,该县已出动执法人员 403 人次,检查电动车及头盔经营单位 68 家,发现头盔标签不齐全等违规问题 15 处,并已现场责令改正。
河北:省市监局表示密切关注头盔价格
针对头盔涨价问题,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回应,头盔属于价格放开商品,价格由市场供需产生,属于市场调节价,随着市场供求而变化。价检局会密切关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
6 月 1 日起,河北省出台规定要求骑行电动车要全员戴头盔。但现在的情况是,头盔涨价特别严重,甚至买不到。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头盔属于价格放开商品,它的价格由市场供需产生,属于市场调节价,随着市场供求而变化。价检局会密切关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
21 综合自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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