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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的朱先生报料称,
他的儿子就快 8 岁了,
但却因为没有户口没办法上学。
但记者现场采访后发现,
情况没有那么简单 ~
(7 月 30 日播出新闻)
朱先生说,儿子小苏在 2012 年底在广东云浮出生,当时因为他的妻子,也就是小苏的母亲苏小姐,不想让儿子和朱先生一起生活,就把小苏的户口办在了小苏舅舅名下。而半年后,朱先生才从小苏舅舅那里将儿子接回抚养。
而 2014 年 10 月,小苏快 2 岁了,
朱先生准备帮他办理转户口。
谁知,
朱先生做了亲子鉴定后,
结果令他震惊。
......
朱先生说,
得知这个结果后,
他依然抚养小苏到现在。
但 2019 年 5 月
小苏舅舅名下户口被注销了
而小苏的出生证上
只有母亲苏小姐的名字
如今,眼看着小苏快 8 岁了
却因没户口无法入读小学
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
不仅上不了学,
出门都寸步难行。
据了解,朱先生和苏小姐在广州市海珠区有一套房产,而双方户口都在该房产名下,而今年 5 月,苏小姐向法院提起离婚,一审法院判双方离婚。目前,朱先生正提起上诉。
母亲苏小姐说,
她曾经提出将小苏的户口,
入户到她和朱先生的共有房产下。
而朱先生也坦承,
他其实是可以把小苏户口
转到共有房产名下的,
但前提是,
必须要对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件事
有个明确说法。
有律师表示,按照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子女户口可以入父亲或母亲名下,既然房产是苏小姐和朱先生两人共有,那么朱先生就不能以离婚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小苏入户。
律师 董亚民
以后如果他们离婚了,这个孩子的户口也应该跟随女方在这里留存或者向外迁移,作为男方完全没有必要对这么问题过于纠结,离婚是离婚 、抚养是抚养,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
律师都说了,
既然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那朱先生就不能单方面拒绝子女入户。
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
哪怕没有户口,
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什么 8 岁还没能入学?
是不是也应该问问海珠区教育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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