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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 日 0 时 26 分,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成功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货值 381.3 万元的气象雷达收发机申报进口手续。该批货物经海关快速放行后成为海南自贸港首票原辅料 " 零关税 " 货物,免缴税款 53.02 万元,标志着海南自贸港首张 " 零关税 " 清单正式落地实施。
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2020 年 11 月 11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 " 零关税 " 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政策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 " 两头在外 " 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 " 两头在外 " 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正面清单内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原辅料 " 零关税 " 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将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海口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好海南自贸港原辅料 " 零关税 " 政策,海口海关组织骨干力量抓好监管系统开发、监管办法制定、监管力量调配、上门宣传政策等工作,全力以赴把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 " 零关税 " 政策用足用好。
栏目主编:顾万全 张武 本文作者:新华网 文字编辑:查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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